太阳能光电设置申请流程

太阳能光电设置申请流程

架设太阳能发电装置的第一步,需评估设置地点是否符合申请资格。
根据内政部营建署的设置再生能源设施免请领杂项执照标准第三条,设置建筑需符合以下类别之一:

  1. 依建筑法规定取得建造执照及其使用执照,或合于建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之合法建筑物。
  2. 实施建筑管理前,已建造完成之合法建筑物。
  3. 经直辖市、县(市)政府依其自治条例所许可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之建筑构造物。
  4. 依废止前臺湾省违章建筑拆除认定基准第二点第十款规定,取得专供畜禽生产证明文件,或取得专供农业生产之寮舍接水、接电证明书且专供畜禽生产之寮舍。

1、场址评估/规划设计

太阳光电系统建置前,会由专业技师设计太阳能板的铺排位置及电路串并联等,以确保每一环节符合结构安全设计,包含依据各地日照条件、建物坐向、建物周边环境等,充分考量、规划最适宜的设计图后,向当地建管处申请杂 / 建照申请。预估规划阶段将进行约2週。

2、台电程序/能源局备案

如有售电规划,向台电申请併联作业,申请併联作业后,再向能源局提出同意备案申请;经能源局备案后,再与台电商讨售电方式,并签署趸购契约。能源局申请同意备案后,即可开始施工。台电将协商设置现场的线路配置。此阶段将会进行约1~2个月。

3、工程施工

相关文件、流程都通过后,便可动工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。建置太阳能支架,及铺设太阳能板,并向当地建管处申请使用执照,以及至能源局申请设备登记及现场查验。

4、竣工与挂錶

经能源局查验通过太阳光电系统设备登记后,并已完成并联于台电设施后,即可运作太阳能发电装置,由建设厂商设置监控系统,自台电挂錶完成后即可开始计价电费。待能源局设备登记函核发后、确认运转正常取得台电核发的正式售电函,就可以每两个月拿到趸售收益了。